6月6日,澳门广西社团联合总会、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联合主办的“桂澳法律仲裁交流团”到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交流。
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与“桂澳法律仲裁交流团”成员单位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达成合作共识。南宁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蓝旭高与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秘书长黄淑禧、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常务副会长罗佩琪分别签订《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 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合作框架协议》《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 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合作框架协议》。
交流团实地参观走访了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双方举行了座谈,就桂澳两地法律制度、国际商事仲裁经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建立长期稳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一致意见。
两份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有力推动桂澳两地在法律人才培养、法律制度探讨交流、机构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为跨境贸易纠纷解决等领域协同发力,有效整合桂澳两地国际化法律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本次合作全面贯彻国家推动区域协同、扩大开放的战略布局,紧密贴合广西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腹地、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政策导向,以桂澳法律合作为纽带,共同推动构建公正、高效的跨境纠纷解决体系,为“一带一路”和“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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