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司法部有力指导下,涉外法治工作取得突破成效。
“三项制度”绘就新蓝图
一是完善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统筹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机制。2025年4月,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召开全区涉外法治工作会议,探索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一年多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先后印发《推动广西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贯彻落实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精神任务清单(2025—2026年)》《广西涉外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一体化推进广西涉外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2021年8月,推动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是全国第三个印发专项规划的省份,明确围绕广西区位优势,主动服务国家和自治区对外开放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4月《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纳入自治区政府重点规划目录,计划2026年5月印发。三是设立涉外法治专门机构。在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2025年12月10日,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复广西司法厅设立涉外法治工作处,成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三个设立的省级涉外法治机构。
“三个平台”助力新提升
一是设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2025年8月获得司法部批准设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目前全区12家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14家分支机构,全国首家越南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落户南宁。“十四五”期间办理涉外法律事务1374件,办理涉外公证16.8万件,办理涉外法律援助2172件。
二是设立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在司法部和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设立全国首家面向东盟的国际仲裁交流平台,即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目前中心已吸纳国内外成员单位15家并积极推动实体化运行,开展涉外法治交流活动20余次,编印东盟国家仲裁法汇编、发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2025年7月,推动南宁仲裁委员会入选全国首批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试点。“十四五”期间办理涉外仲裁129件,其中2025年45件,同比增长28.57%。
三是设立广西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以来在广西自贸区南宁、钦州港、崇左三个片区相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面向东盟、服务自贸区高水平开放的实体平台,累计服务7.2万人次,累计接待31个国家和地区参观考察。2022年12月设立由司法厅主管的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累计办理涉外商事调解案件58件,获评自治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参与调解成功的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落实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任务清单要求,高标准推进中越法治睦邻廊道建设,2025年11月印发《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打造“中越边境法治睦邻廊道”总体方案》。国际商事争议在线调解等四项创新成果入选自贸区创新案例。
“三项交流”拓展新成效
一是官方交流更密。广西司法厅连续两年组团出访越南,依托中国广西与越南边境五省省委书记新春会晤暨联工委会晤机制,不断深化与越南在法律与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以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在南宁举行为契机,分别与越南边境四省签署合作备忘录,就拓展深化法律服务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等达成广泛共识。2025年4月,会同自治区外事办在全国率先联合我驻泰国使领馆创新开展国内外互动领事保护宣传活动,获得良好效果。积极推动涉外法律查明工作,基本完成中国—东盟法律法规数据库1至3期项目建设,推动100部法律法规入库。启动东盟国家法律行业语料库建设,采集完成东盟国家法律法规10万余部,形成超5亿字原始语料。
二是行业交流更广。广西律师协会先后出访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加强行业交流。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平台,每年承办峰会平行论坛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积极邀请越南、马来西亚、泰国、老挝、柬埔寨、文莱等东盟国家参与,发布一系列务实成果。2024年起每年举办面向东盟律师涉外实务交流会;2025年首次举办涉外法律服务展览会,实现7个东盟国家律师协会深度参与,吸引36家国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参展。
三是人才交流更强。印发《广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争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项经费350万元。自治区依法治区办每年举办两期全区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累计培训210人次。2025年,首次举办中越律师同堂培训,越南17名律师和国内40名律师围绕“跨境标准轨铁路法律”专题同堂研讨;组织开展东盟国家法律语言技能大赛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涉外法治人才“青苗集训营”,选拔培训越南语青年干部20余人;组建广西律师越南语训练营,培训青年律师60人;南宁市司法局争取市委组织部专项经费,组织24名律师、仲裁员到马来西亚举办首次境外培训班。联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院、广西贸促会举办两期涉外审判法官、调解员、仲裁员同堂培训,会同广西贸促会联合举办广西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培训班。2025年8月,指导南宁仲裁委员会联合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AIADR)与广西大学举办全广西首个国际调解协会(IMI)认证的国际调解员培训课程,邀请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的资深争议解决专家授课,8人获得国际调解协会认证的国际调解员资格。分领域组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目前遴选入库涉外律师90名,具有外籍和港澳台籍仲裁员189名;具备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员1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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